新書網 > 補天碼農 > 546 神奇的物品
  這一點張力也早就想過了。

   “所以必須使用特殊的子彈。就像有些傳說里的一樣,使用冰制的子彈?事后融化消失。”

   對于冰子彈,張力也只在小說中見過。真貨他是沒見過的。

   “但冰子彈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冰太容易碎了,根本不可能射出那么遠。”

   樊步對這個倒是有點兒研究。

   “可以使用和車窗玻璃一樣材質的玻璃做子彈。玻璃子彈在歷史上曾經有人使用過。

   “但玻璃子彈無法做到和車窗玻璃材質完全一樣,理論上還是可以留下破綻。

   “只是實際上刑調局的調查不可能仔細去分析每一塊碎玻璃的成分,最多抽樣檢驗一點。

   “所以真正找到玻璃子彈碎片的可能性還是很低的。”

   “那就使用某種溶于水的礦物。比如鹽,來做彈頭。彈頭碎片融化在水中,消失不見。”

   朱雀吃完烤肉,開始一邊喝酒,一邊笑瞇瞇地插了一嘴。

   “用鹽做子彈是個好主意啊。這樣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都沒用了!”

   樊步驚嘆地說。

   被他奉為神律的所謂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是說凡是兩個物體接觸,就一定會有物質交換。

   比如彈頭擊中玻璃,玻璃上一定留下彈頭上的金屬殘痕。微量的玻璃也一定會留在彈頭上。

   但如果換成彈頭是食鹽晶體就比較坑了。食鹽的分子是氯化鈉。掉進湖里會溶解。

   理論上即便會溶解,如果進行更精細的分析,玻璃碎片上還是能發現食鹽的痕跡的。

   但無論是鈉離子還是氯離子,本來都是自然水體中廣泛存在的東西,你發現它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即便物質有交換,也不一定存在指向犯罪的線索。物質交換定律還在,對調查卻沒有幫助了。

   “但這個狙擊的作案方式還是不完美。”

   孟飛想象了一下當時的場景。

   “子彈擊中車前窗,碎片飛濺,一定會有少量的玻璃碎屑留在落水點附近的公路上。

   “如果是意外落水,車玻璃是不會提前碎裂的。所以路上是不會留有玻璃碎片的。

   “只需要仔細在路邊找找是否有殘存的車窗玻璃碎片,就可以區分這兩種情況。”

   “而且如果要用狙擊槍擊中車輛,射擊點要么在湖岸的山上,要么就在公路上,要么在湖里。”

   莫笙從另一個角度否認了狙擊法的可能性。

   “但事件發生的地點離湖岸最近的直線距離也有三公里,從山上射擊,沒有射程這么遠的狙擊槍。”

   “這條公路禁止外部車輛進入。每隔一公里就有一個攝像頭。

   “他們調查了所有的監控錄像,并沒有發現可疑的人員或者車輛,也沒有看到湖面上有可疑的船只。

   “所以狙擊是不可能的。”

   “那這車子的駕駛系統足夠安全嗎?說不定被網絡破解操作了!”

   陳晗搬出了他的老本行。

   現在純電車都有輔助自動駕駛系統,而且安防系統做得很薄弱。

   如果通過網絡破解,通過網絡從遠程控制車輛的油門、剎車和方向,那也是完全可行的。

   “如果是這樣,EDR系統會記錄下數據的。”

   孟飛搖了搖頭,接著說道。

   “其實只要讓司機的意識發生混亂,無論是驚嚇還是睡著了,都能讓這次意外發生。”

  谷賉</span> 他雖然很喜歡喝啤酒,但是酒量超級差。半罐啤酒下肚,就已經感覺頭重腳輕,世界開始浮動。

   如果他開車,墜湖概率肯定大于50%。

   “兇手要不在現場也不難。用不著狙擊槍或者網絡攻擊這么復雜。

   “一般司機不是都會帶一個很大的杯子裝著很多茶水?

   “只要提前在杯子里下藥,司機喝水之后暈了,就可能導致這次意外的發生。”

   孟飛托著自己有點沉重的腦袋,往老婆那邊靠過去。

   “只是下藥的話,一定會在茶杯里留下痕跡,不被化驗出來是不可能的。”

   “嘿,如果不是喝的,而是用毒氣之類呢?”

   陳晗被孟飛提醒反而來了靈感。

   “我以前看過一部電影,殺手把機關做在安全帶扣里。只要不動不會有事。

   “開車的時候,有人拉出安全帶扣上,機關就會被觸發,毒氣釋放,整個車里的人都會中毒昏迷。

   “然后車里開到湖里就不奇怪了吧?”

   “但這需要機關控制。”

   孟飛撓了撓頭,對著寒冷的夜空吐出一口充滿了酒精味道的白氣。

   “如果安裝這么巧妙的機關在車上,很容易被刑調們看出問題的。

   “而且車里的人都是窒息致死不是嗎?

   “如果是有毒氣中毒、或者是吸入了麻醉藥物之類的,驗尸也應該會發現吧?”

   “對。”

   莫笙點了點頭。

   “無論是對車輛的全面檢查,還是驗尸,都沒有發現特別的裝置,或者有使用藥物的痕跡。”

   “就算有裝置也不一定能檢驗出來吧?”

   陳晗這一次并沒有輕易敗退。這家伙雖然平時不善言辭,但爭執中也不喜歡退讓。

   “也許直接利用了車里的什么裝置,比如車里的空調,又或者,利用了乘客自己帶的什么東西。”

   陳晗的說法倒是提醒了孟飛。

   兇手不在現場,又要利用某種東西在車上制造意外。那么東西要么在車上,要么在乘客自帶的物品中。

   如果東西要在乘客自帶的物品中,那可需要非常長遠的謀劃了。

   乘客的物品一般是在出行之前就準備好,然后放進行李箱的。

   在那階段準備好“謀殺機關”,很難控制在哪里“發作”吧?就算是個定時炸彈,事后也很容易被人查出。

   要精準地制造意外,其實孟飛更傾向于裝置或者物品是事先安置在車上的。

   理論上,兇手應該很熟悉車輛的特點、線路、出發時間等等,才能精準地實現完美犯罪。

   所以真正引發意外的東西,應該安置在車上。

   但神奇的是,刑調們肯定是仔細檢查過車輛,而且車輛如水損毀也不算太嚴重,居然什么都沒查出來?

   就算是有什么有毒物質放在空調里釋放出來又被水泡過,也不可能一點痕跡都消失不見的。

   難道說,這東西真是不知不覺藏在乘客的物品中,又能讓司機發生意外,還能時候不留下任何痕跡的?

   什么鬼東西有這么神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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